县委书记和县长都是县级正处级干部,在行政级别上的等同的。但是行政级别等同,并不代表“权力”大小就相同。县委书记在整个县级政府中可以说是稳稳的“一把手”。这从县长提拔的路径上也能端倪出来。
那么既然县委书记要比县长大,是不是就意味着在办公用房上就会有理论层面的巨大差别呢?其实关于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相关部门就出台了文件,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在该文件中,明确规定副科级12;正科级18;县副处级24;县处级30。通过这个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县委书记和县长都是县正处级干部,在文件中规定都是30平方米。没有理论层面上的差异。
但是就像我们所说的那样:都是县处级干部,在理论层面上行政级别也相同,但是到了现实层面书记就是比县长大。既然县委书记比县长大,肯定要在各个方面体现出来。比如在安排座位的时候县委书记肯定是主座,县长肯定是左手边座;又比如县委书记的秘书可能是由某位县委常委兼任,但是县长的秘书就不一定是县委常委兼任。太多在现实中的差别了。
那就办公用房上在现实层面又有什么差别呢?
县委书记优先选择权。比如县政府大楼属于新建,那么在县政府搬离过程中,肯定有县委书记的有关人员或者是县委书记办公室提前选定县委书记办公室。那这办公室肯定是这栋大楼里面风水最好的。在某些情况下,设计该栋县政府大楼的时候,就已经按照县委书记的意愿设计了办公室。当满足了县委书记之后,县长才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如果是老旧的县政府办公大楼,那么在县委书记的办公的楼层肯定是各种采光、通风、安保做得最好的一个方面。而且方位上肯定是优于县长的办公室的。这种权威不容挑战。当然县长也是懂这个潜规则。因为当他成为县委书记的时候,也会“重蹈覆辙”。这种官场文化是会延续的。
写在最后:官场文化无小事,看似漫不经心的办公用房,其实处处体现着“权力”大小的不同。可能你会觉得都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整这些有的没的事情。但是现实往往与理想是有差距的。形式感与仪式感都需要,否则组织的运转就可能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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