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党政领导干部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延津县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6月9日,我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严格“三个规定”“四长”宣讲暨公开承诺活动。李泽宙、董征元、李玉翠、韩开钊、李新生、杜亚东、刘学凤等县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委各部委常务副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宣讲活动。
活动由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文超主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郞利武作“三个规定”宣讲。
郎利武围绕“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三个规定”之间的关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如何落实“三个规定”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宣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各项要求,深刻领会、精准把握“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具体要求、惩处措施,促进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线,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汇聚全县党员干部的力量,共建政通人和、公平和谐的法治延津、平安延津,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全县人民群众。
就抓好“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赵文超强调:一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带头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二要亲自组织“三个规定”学习宣传,全面提升干部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度;三要切实维护“三个规定”全面执行,严格贯彻落实依规记录报告制度。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与会党政领导干部表示:要强化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做好“三个规定”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共同携起手来,创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宣讲活动结束后,与会人员签订了《延津县党政领导干部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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