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延津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段连芳带上书记员来到东屯镇当事人杨某某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段连芳团队受理该案后,提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杨某某卧病在床,不能到庭参与庭审。段连芳便将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杨某某家里,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庭审前,段法官与当事人耐心细致沟通,并就本案争议问题涉及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释明,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也更充分了解被告杨某某的难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双方诉求差距过大,法庭决定休庭,没有作出当庭判决。段连芳法官表示,庭后再多做做双方的工作,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

杨某某家人对法院上门开庭表示感谢,更对法官情系群众,高效办案的作风给于赞赏,表示不管案子结果如何,都能够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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