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虎成任娜通讯员韦德涛“以前打官司还要跑到60多里外的县城,现在在家门口的法庭就能立案,还真是方便。”8月14日,家住延津县马庄乡的王某在马庄法庭立案后高兴地说道。据悉,以往居住偏远乡村的群众打官司须到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登记立案,很多群众反映不方便、来回跑等问题。如今,延津县法院所辖的四个人民法庭都开通了立案权限,辖区群众打官司可以选择到就近的法庭立案。为了确保就近立案的顺利实行,该院还与县财政局、移动公司协调沟通,同步开通了相关缴费管理系统,当事人可以持银行卡当场缴费,为人民群众建起了一条便民诉讼的“高速公路”。延津县法院的变化,是新乡中院推动人民法庭完善和改进工作一个缩影。今年6月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职能的方案》,在全省率先对辖区内46个人民法庭工作职能改造进行部署,提出打造“专业法庭、中心法庭和边远法庭”三类法庭,并确定了不同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其中包括将位于边远地区或山区,距离人民法院超出15公里的人民法庭设置为边远法庭,职能重点在于就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根据方案,边远法庭将建立立、审、执一体化法庭,建立方便立案、快审快执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新乡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通过强化考评和督导,对各个基层法院法庭完善和改进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评比,加快推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职能定位和改进工作,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编辑:彭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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