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亮剑
执守双节
延津法院开展
中秋国庆集中执行行动
在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
延津县人民法院
充分利用节前
人好找、物好寻的有利时机
再次开展“金秋亮剑”
集中执行行动
加快兑现胜诉权益
确保群众安心过节
集中执行
9月29日凌晨,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执行局负责人焦晨做动员讲话,为执行干警加油鼓劲、提醒注意事项,随着一声令下,集结待命的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在执行现场,干警们兵分两路,前往城乡各地,通过错时出击、定点蹲守、围追堵截,“拉网式”查找平时下落不明、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并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劝导,动之以情、晓以利害,积极引导当场履行。对抗拒执行、拖延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搜查、司法拘留等强制性措施,严厉打击当事人逃避、抗拒、阻碍执行的嚣张气焰。
现场一:被执行人畏惧拘留,当场履行
案情简介:被告欠付原告款项,双方达成协议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法院作出裁定后,被告仍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家,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现场履行全部款项,该案执结完毕,首战告捷。
现场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进行拘传
案情简介:鲁某与姬某订立婚约,姬某向鲁某支付了7万元彩礼及部分彩礼,后要求返还,经判决,判决鲁某向姬某返还5万元及部分物品。判决生效已多年,但鲁某至今未履行返还义务。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鲁某家中,面对干警的到来,鲁某仍称无履行能力,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到案,进行进一步询问调查。
现场三: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缴纳部分执行款
案情简介:据悉,被告王某向某农信社借款用于修建大棚,牛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偿还借款,法院作出判决,由王某偿还借款,牛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某商业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案件承办干警前往牛某家中,牛某称无还款能力,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后其家人到院缴纳元,承诺下余部分后续继续履行。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执行工作维护着法律最后的底线和尊严,是司法案件办理程序的关键一环,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延津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重拳铁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守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原标题:《“金秋亮剑”?“执”守双节
延津法院开展中秋国庆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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