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从市卫健委传来消息,省卫建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的通知》,就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进行明确:自今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均可自愿进行生育登记。
据了解,今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标志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正式落地。
通知明确,与原一、二孩生育登记方式一致,三孩生育登记实行全程网办业务模式。公民可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或河南政务服务网办理生育登记;也可凭夫妻一方身份证明,在全省任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公民完成生育登记相关业务后,可直接在线下载《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
三孩生育登记办理对象如下:(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有关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三)、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四)、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夫妻在生育前、后均可进行登记。夫妻在今年5月31日后生育第三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
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提醒,办理生育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群众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
▍内容来源:平观新闻(声明:“掌上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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