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文件,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我市2个集体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3个集体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两名个人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为激励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忠诚党的事业、服务职工群众,进一步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名个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其中,我市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牧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工会小组、河南海宝家电股份有限公司钣金车间工会小组、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后勤工会小组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刘尧,新乡市金龙精密铜管制造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景海燕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市总工会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推动基层工会在强化思想引领、做好疫情防控、促进高质量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刘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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