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按摩保健的许某不满足于自己的收入,发财心切,不顾自己没有任何资质和经营手续,仅凭从网上收集资料和农村土方在小作坊内自制了79种药丸,自称能治“鼻炎”、“偏瘫”、“补肾”“肝炎”等多种疾病,向前来按摩保健的客户销售,从中牟利,被新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新乡县公安局于11月5日立案侦查,同日将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许某抓获,查获三台制药机器和多种配制药品。

经治安大队民警侦查,犯罪嫌疑人许某,男,现年32岁,河南省延津县人,在新乡县古固寨镇开了一家按摩保健养生堂。在为客户按摩期间,许某从和客户交谈中获取客户身体的病症信息后产生牟利念头,于是就在网上查找资料和听说的农村土方,到郑州中药材市场购买原料,利用机器自制中药丸,并为前来按摩保健的客户诊疗,称其自制的中药丸能治疗泻火、胃病、便秘、调整女人生理期、活血化瘀等多种疾病,然后以每瓶-元不等的价格向按摩保健的客户销售。巩义的朱某因患鼻炎花元在许某处购买了两瓶贴有“过敏性鼻炎”标签的中药丸,吃后不见好转。延津县的袁某经许某推荐,购买了元的“康复丸”,一个月的疗程后也没有任何效果。

为扩大规模,年5月份,许某又租赁了一间更大的房,将原来在老家作坊内的生产药丸的机器设备搬入,刚生产一个多月就被查获。检查中发现,许某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生产销售,标示为“鼻炎”“补肾”等自制药品79种,经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认定,许某生产销售的“鼻炎”“补肾”等79种自制药品为假药。所有涉案假药系许某在古固寨镇某门面房中未经批准生产自制的,并以治疗病症为目的在自己经营的某保健养生堂内将自制的药丸对外销售。经新乡县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许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到案后认罪悔罪,采取取保侯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

11月19日,许某被新乡县公安局取保侯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丨平安新乡县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5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