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扎实有效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要求,现将延津县没收的6栋违建别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00年1月9日至1月19日。具体情况如下:
延津县没收的6栋违建别墅,位于延津县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内,属于禁止建设区以外的违建别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年10月17日进行查封,并没收为国有资产,交由县财政局全面接收,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做到“两断、两清、落锁、加封”。
附表:延津县6栋违建别墅没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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