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防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县医疗机构内传播,经研究,决定对到我县医疗机构就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非急诊患者预约就诊。
二、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戴口罩,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保持“一米线”距离。
三、所有就诊患者应先到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分诊后,才能就诊。
四、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医院、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仅儿童患者)就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接诊上述症状患者。
五、到门急诊就诊时,原则上仅限一名家属陪同。就诊期间请自觉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就诊。
六、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须进行留观,医院。
七、住院病人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须固定一名家属。更换或者必须增加的陪护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开病区,禁止扎堆聊天。
八、所有病区谢绝探视,确需探视的,探视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延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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