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
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任免名单
(年8月31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贺云峰、袁航、刘尊超、张彦超、郑志远、秦晓东、于兵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萌、田野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小洁、刘利鹏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副庭长;
张朝辉、刘峰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赵世英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
任璐为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洁为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洁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宋楠、赵光南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慧织、张晨、阮金婵、马玲霞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晗、程晓东、薛国营、祁登宇、马东伟、于云翔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牛玉娜、万迎春的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裴文典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潘泽林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刘冰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俊华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慧织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晗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璐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世鹏为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晨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君华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晓东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文胜为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国营为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王青的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宏钧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东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陆一凡的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冰的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俊华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国强的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广建的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文胜的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濮阳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8月31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刘冰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免去:
曹秀亮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边宏庆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瑞峰为濮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宏峰为濮阳市司法局局长;
方业生为濮阳市财政局局长;
田建引为濮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史绪浩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于宏宾的濮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娄建广的濮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潘顺恩的濮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方业生的濮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李金明的濮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荣延平、高贯玺、李亮、赵志学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亚婷、谢利粉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宋远宇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志强同志辞去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年8月31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志强同志辞去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牛全瑞同志为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年8月31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牛全瑞同志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开封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一)
(年8月30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明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二)
(年8月30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樊军科为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决定免去:
彭广辉的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洛阳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年8月26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任命:
康凌香(女)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智涛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志强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宗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韩献卿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决定任命:
何玉霞(女)为洛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3.免去:
柳立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娄卷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颖弟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4.决定免去:
侯占国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康凌香(女)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驻马店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年8月31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胡晓黎的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启现的驻马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华荣的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志的驻马店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万小成为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梁忠为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胡晓黎为驻马店市民政局局长;
陈东为驻马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于向阳为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柳彦为驻马店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局长。
免去:
孟卫民的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朱保华的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商丘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8月25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继恒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商丘市公安局局长;
江正立同志为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世超同志为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孟祥亮同志为商丘市水利局局长;
何玉东同志为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杰同志为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
张书勤、杨松挺、邢宝书、王宏伟4名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阮传科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代恭伟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孟丽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昊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许玉霞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练凯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张学朋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冯明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颖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李建仓同志的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商丘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魏冰同志的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刘金昌同志的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苏孝志同志的商丘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贾发生同志的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梁清民同志的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张倩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亚超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德慧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广林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练凯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孟丽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许玉霞、代恭伟、闫文超3名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学朋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冯明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恺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柳中庆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慧
本文作者: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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