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马庄法庭到马庄乡某村委巡回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了解,土地纠纷类案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多发性,为进一步促进邻里和谐,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此次巡回庭审,除了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法庭还邀请了村委会干部、村民、人民调解员参与旁听,旨在帮助村民们树立起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达到“审理一起、警醒一片”的教育作用。
案情回顾: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村民,且两家责任田相邻,被告将原告责任田的部分玉米损毁,原告为此诉至本院。马庄法庭受理该案后,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遂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进行审理。
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经过辩论、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析理,随后根据该案件案情向旁听群众延伸讲解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诉群众日常应如何通过合法适当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将“法庭”搬进村子里审案普法双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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