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延津县召开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元。集中筹资时间截至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延长至年2月10日。

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需要缴纳个人参合资金,有县民政局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参合资金只需缴纳元,剩余的30元由县民政局或县财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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