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发布疫情防控十条要求

1.针对近期距离我市较近、来往密切的西安市疫情迅速扩散的严峻形势,本市内所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居民禁止前往西安市从事探亲、访友、接送孩子等活动,并告知在西安市工作、学习的亲友积极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近期原则上不得返峡。已经返峡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单位和社区同时报备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对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返峡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

3.对来(返)峡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4.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峡人员(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或者街道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天健康检测”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来(返)峡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峡人员,落实“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5.对已发生疫情、但尚未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地市来(返)峡人员,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必要时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

6.省外来(返)峡人员在通过我市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或入住我市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其他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时,必须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许组团来三门峡旅游。全市景区景点以及博物馆等场馆在接待省外游客参观人员时,需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市,尤其不能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9.倡导双节期间在外三门峡籍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尽量就地过节。外出务工、上学、经商等确需返乡人员,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备。

10.违反防疫规定,刻意瞒报谎报疫情信息、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时接种疫苗。欢迎广大市民通过线上三门峡“我要上报疫情”或拨打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情况进行举报。

开封市发布最新通告:

加强“双节”期间重点风险人员疫情管控政策

关于加强“双节”期间

重点风险人员疫情管控政策的通告

(年23号)

12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一名学生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该生曾于11月28日返回西安考试,12月14日抵京。12月21日24时,西安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2例。12月21日广东东莞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东莞此轮疫情感染的病毒基因测序与西安病例高度同源。为守护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上述情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告:

一、及时主动报备行程

(一)与外地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及11月27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特别是曲江新区、雁塔区、经开区、碑林区、西咸新区、未央区旅居史入(返)汴人员;12月5日以来有广东东莞市旅居史入(返)汴人员;1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汴人员;12月12日(含)以来,有陕西省延安市旅居史的入(返)汴人员;12月14日以来有北京通州区旅居史入(返)汴人员;12月19日以来有周口市沈丘县旅居史入(返)汴人员。上述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和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双节”期间省外入(返)汴人员、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返汴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备,抵达后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重点行业包括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二、强化重点风险人员管理

(一)境外人员按照扎紧“四个口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机构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入汴后严格落实“21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束后每7天1次)”管控措施。在第一口岸城市入境且完成21天集中隔离人员,入汴后落实“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在第一口岸城市入境且完成14天集中隔离人员,入汴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旅居史的入(返)汴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措施,隔离期间(第1、7、14天)进行三次核酸检测。省外低风险地区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入(返)汴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达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入(返)汴人员要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重要交通枢纽(包括开封火车站、高铁北站、宋城路轻轨站、长途汽车中心站、兰考高铁南站、兰考火车站)、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宾馆酒店以及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如洗浴中心等),对省外入(返)汴人员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就地隔离,报告属地社区,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纳入集中隔离管控。

(四)农村地区、城市社区做好对境外、省外入(返)汴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排查,加强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旅居史人员管控,相关人员返乡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一)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区域。

(二)重点行业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所在单位报备。

(三)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四)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五)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校开学返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提倡就地过节、过年,减少人员流动。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返岗。

四、强化个人防护措施

广大市民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刚性措施。如出现头疼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要严格按照“不办、少办、小办”的原则,减少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年会、团拜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措施。会议、聚会要严格控制人数,尽量采取线上举办方式。线下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现场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需向属地指挥部进行报批,人以上活动需逐级向市指挥部进行报批。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提倡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私人聚会等控制在10人以下,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宴会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戴口罩措施,做好餐厅通风消毒。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聚会的个人须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强化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手段。未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或未接种加强针的市民,请主动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七、强化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疫情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22日

实习编辑:朱敏汇

审核:李震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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