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清平通讯员田甜)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邵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被告人邵某退缴的违法所得四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年11月份至年7月份,被告人邵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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