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夜蹲守11小时
把"不行"变"行"
跨省执行
有人戏称执行干警都有“四得”:说得理、行得路、熬得夜、受得苦。这“四得”用来形容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这次“跨省执行”十分贴切。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罗放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跨省赶往湖北省荆门市找到了被执行人,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
案件回顾
原告宋某与被告冯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延津法院判决被告冯某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次进行财产查控,但均一无所获。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但被执行人仍然无动于衷,一直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
此类案件因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均在异地,被执行人常常抱有侥幸心理,对法院强制执行置若罔闻,自认为身处千里之外,法院的执行力鞭长莫及,从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日,申请人称在湖北省荆门市发现被执行人行踪。获得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连夜赶往湖北省荆门,与申请人会面。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小区已是晚上21点多,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所在楼层,只查询到被执行人车辆停放位置,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对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走访后,决定对该车辆进行守株待兔,经过近12小时的查探蹲守,在第二天中午终于等来了冯某外出的时机,经申请人辨认,正是被执行人冯某。
随后,执行干警详细阐述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兑现。刚开始,冯某以各种理由敷衍执行,执行干警一边释法析理,耐心劝说,一边采取措施,预将冯某带回延津法院对其进行实施司法拘留。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冯某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遂打电话向亲朋好友筹措资金,当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延津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为民初心践行执法使命、以强制措施的铁腕铸就诚信之本、以查人找物的脚步丈量“最后一公里”,千里“执”行、始于足下,执行工作缓不得、拖不得,拼的就是力度、速度。延津县人民法院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胜诉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关怀。
原标题:《跨省执行,连夜蹲守11小时,把“不行”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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