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王楼乡某村一养牛户院中,几位身着制服的法院干警正对着牛棚里的牛标记点数。由于被执行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只好以“牛”抵偿欠款,履行了的债务。

据了解,被执行人吴某向申请人刘某借款7万余元,因多次催要无果,刘某将其告上法院。经过法院主持调解,申请人刘某先后两次让步,与吴某达成两次协议,但吴某均未守信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吴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三查”,经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2月4日上午,执行干警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告知其权利义务。之后,被执行人吴某主动提出自己还在家养了5头牛,可将其饲养的牛以市场价来抵偿债务,申请人刘某对此也表示同意。

随后,执行干警抵达牛棚,组织双方就抵债牛的数量、价格等问题进行明确后,在执行干警和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本案最终以被执行人吴某的五头牛抵偿申请执行人刘某本案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至此本案圆满化解。

该案件突破了以房产、车辆等物为执行标的的常规执行方式,而是对被执行人饲养的家畜进行以物抵债,体现了执行方式的多元化,有效的促进了案件的执行。

原标题:《灵活办案破常规以牛抵债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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