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崔学庆)年11月8日,“韩所长,给你送锦旗喽”,只见一面印有“调解神速,执政为企”的锦旗送到了延津县潭龙司法所。潭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诉调案件。

年3月19日,王某某、申某某夫妻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延津县支行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18个月,年利率12%,预期利率15.6%,还款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法。其中和某某、孔某某和董某某、何某某两夫妻为王某某、申某某借款联系人。借款到期后他们几人未按约定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为此银行向延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转办来的该案后,韩国三所长立即联到该案当事人王某某、申某某、和某某、董某某并向他们了解情况,通过询问得知,现王某某夫妻经济困难,无力偿还,联保人和某某、董某某好心帮忙担保,现在让他们偿还借款于心不甘,又担心银行起诉到法院,影响他们的信誉。

充分了解到案件情况和问题所在后,韩国三所长约定他们几个和银行代表王经理到小潭乡调委会进行调解。经过韩所长及调解员向当事人说明了利弊,早一天向银行还清借款,就少一天利息,你们几个都是做生意的,信誉很重要,逾期及拖欠将会影响个人征信,经过耐心讲解,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逾期不还带来的后果,担保人和借款人有同等的偿还责任,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当事人当天就还清了全部借款。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金融借贷纠纷,涉及金融行业正常合法运营和健康发展,潭龙司法所的系列调处,达到了金融纠纷司法实践的目的,为全县人民调解事业进行了积极探索,对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意义重大,以实际行动践行“走千家入万户访民情解民忧”活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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