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执行”“谈执行”到“助执行”
豫剑执行
代表助力
“感谢法官,感谢人大代表,我们几个人的工资款,终于要回来了”。申请人王某等六人满怀激动地说道。近日,在延津县法院开展的一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中,在省人大代表李喜歌、市人大代表李明科的大力协助下,六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案件回顾
原告王某等6人在被告刘某饭店打工,并约定每月工资元,在年底结算工资时,被告刘某共拖欠原告王某等6人工资款共计元,王某等六人多次催要无果便诉至延津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应支付王某等6人劳务工资款共计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依旧不履行,王某等6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和电话约谈,但刘某长期在外,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执行干警遂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等措施。
近日,延津县法院在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中,省人大代表李喜歌、市人大代表李明科跟随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中,积极参与案件的执行工作,代表们主动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释法明理,省人大代表李喜歌告知被执行人见证、协助、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是我们人大代表的义务,你的银行卡已被冻结,也被列入失信名单,生产生活处处受限。如果你有财产还继续躲避执行,下一步将面临被追究拒执罪。还告诫被执行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经过多方努力,身在外地的刘某终于厘清利弊,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次日,被执行人带着现金主动来到法院,当场支付了所有案款,至此,6起案件顺利执结。
从“看执行”“谈执行”到“助执行”,延津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并见证执行活动,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也对执行工作进行了监督。下一步,延津县法院将以“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的联动,凝聚多方力量,不断提高执行质效。
原标题:《豫剑执行
省、市人大代表助力延津法院成功执结6起涉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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