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中院行政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省法院指定管辖的行政协议案件,原告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延津县人民政府、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使这起涉案标的达1.3亿元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既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提升。
年9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关于某路段建设的PPP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开始进驻施工建设。后因各种原因,双方协议解除PPP合同。经审计,原告已完成项目施工产值约1.3亿元,但被告支付了万元工程款后,迟延未付,争议成讼。原告起诉至新乡中院,要求被告支付下欠工程款及利息。经省法院指定管辖,鹤壁中院受理了该案。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高度重视,精心指导,要求合议庭要站在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的高度,借鉴鹤壁中院成功处理涉“鹤辉高速”案件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实现维护地市大局稳定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双赢。按照此审判思路,合议庭全面分析研判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多次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更加客观、理性地认识和处理本案纠纷。最后,经过磋商,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对下欠款项分期履行等相关调解事宜。
截至目前,鹤壁中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件,调解撤诉20件,调撤率14.49%,同比提升9.75个百分点。下一步,将持续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依法行政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为保障河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行政庭办公室
编辑:李笑琦
审核:宣教处行政庭办公室:,。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鹤壁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超亿元行政协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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