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现将我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告如下。
1.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提前排查掌握入(返)峡人员信息,引导市外入(返)峡人员提前三天向目的地社区或单位报备,告知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抵达后配合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应措施,分类精准管理入(返)峡人员。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传播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4.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集中隔离,需闭环管理,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1、3天开展二次核酸检测。
5.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措施,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区入(返)峡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落实分类管理。
7.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学校、交通等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基本规范,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有序间隔排队等防控措施。公众场所应做好通风消毒、设置“1米线”、张贴场所码,督促出入人员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
8.各街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规定,不得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得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9.广大居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出口和交通查验点的“两码”查验、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隐瞒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0.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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