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落细,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3月1日,延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院党组成员朱魁英带领大家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内容要点。《条例》以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逻辑主线,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的基本规范。

会议指出,《条例》旨在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会议要求,法院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需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带头维护法律法规尊严,自觉维护公序良俗,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会议结束后,我院依托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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