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
津
县
人
民
法
院
凌晨出击
夜间突袭
再掀新潮
为依法快速为申请人实现债权,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10月19日夜晚、10月21日凌晨,延津县人民法院连续两次开展执行行动,为将要到来的百日攻坚活动拉开帷幕。
行动前
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作动员讲话
执行前,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作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参战干警按照集中执行活动方案要求,综合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依法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努力做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申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行动中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质,针对不同被执行人,及时分析研判,合理调整方案,边执法边普法,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确保执行活动规范高效开展。
向被执行人家属释法说理
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家门口张贴公告
将被执行人堵在饭桌上
01
案例一
王某与潘某、杨某合同纠纷一案,潘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杨某承担担保责任,该案件判决后,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后,下欠4万元未予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受案后,进行网络查询,查询到杨某名下有房产一套,遂将该房产予以查封,向被执行人送达评估拍卖的裁定,且承办人不断的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鉴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今日缴纳下余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02
案例二
李某与宋某确认调解协议纠纷一案,宋某欠李某借款2万余元,双方达成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宋某未按期偿还款项,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与宋某多次沟通,宋某均未履行其义务,经过九月及十月的多次执行行动,宋某看到了法院的决心与态度,最终将下余款项支付完毕。
03
案例三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张某赔偿原告1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法院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承办人到张某家中,张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遂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张某迫于执行压力,将案款全部履行。
执行工作是一场永不停歇的长跑,需要心志坚定且步步扎实。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开展好集中执行系列活动,充分彰显执行的“力度”“速度”“温度”,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的切身利益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延津法院凌晨出击、夜间突袭再掀新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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