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我县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大督查动员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凤,副县长付英民,以及各乡镇(街道)、县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凤主持会议。会议宣读了《延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开展全县大督查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在全县范围内彻底杜绝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切实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经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将于1月17日至2月9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大督查。
会议对严厉打击非法禁售禁燃行为、排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工作分别进行了安排部署。
副县长付英民就全县关于下一步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及散煤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切实认清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重要意义;要把握重点、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务必做到库存清零,严格督导检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好汇报工作,充分准备,科学安排,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和散煤治理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凤强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盯重点部位,抓住重点时间节点,务实举措,狠抓督导,严格惩戒,鼓足精气神,拿出实干劲,下足真功夫,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
融媒记者: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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