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延津县的孙女士遇到了烦心事,孙女士工作的新乡某饭店老板、原延津县财政局收入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敬远偷偷将自己的车开走,涉水熄火后被水泡致使车辆严重受损,张敬远却耍起了“老赖”,不管不问。

具体情况要从7月21日说起,据孙女士讲,当天下午五点左右,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饭店老板张敬远偷偷将自己刚刚购买一年的车开到路上,由于突降大雨,孙女士再三提醒张敬远不要涉水开车,张敬远不顾劝阻,将孙女士车辆涉水熄火,后泡水致使车辆受损严重,之后孙女士要求张敬远在4S店维修车辆,张敬远不同意,最后干脆不管不问,不接电话,甚至口出狂言。本栏目工作人员拨打张敬远电话,对方听到是关于车辆涉水事情,立马挂断电话,不再接听。

水已过腰,车辆漂浮

本栏目在交警部门了解到,借车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无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担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张敬远在孙女士不知情情况下将车辆涉水熄火、受损,理应积极维修车辆、赔偿损失,然而张敬远在有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拒不赔偿,不管不问,其信誉怎样可想而知,据了解,张敬远生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在车辆出了事故以后,紧急将饭店转让出去,另外,张敬远名下还有“河南造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部门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正是耍“老赖”的张敬远,该公司为张敬远个人独资企业,最终受益人为张敬远。

偷偷驾驶员工车辆、涉水毁坏后拒不赔付,电话不接,作为事故责任人口出狂言“想往哪里告就去告,我就是不管”,他的“造亿建筑公司”做业务是否也是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亦或者该公司就是一个皮包公司,所以才无能力赔偿孙女士的损失?望新乡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加大力度查一查。也希望张敬远先生站出来面对此事,而不是一直躲避、口出狂言!

当时并未涉水,后来人为涉水损坏车辆

张敬远原来还是延津县财政局收入管理办公室主任;年至年中秋、春节期间,张敬远先后多次收受8家单位及个人礼金共计元现金和元购物卡。张敬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张敬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人品显而易见。

在此也呼吁与张敬远在做生意或者有交往的广大群众,和张先生以及其公司交往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步孙女士后尘。同时本栏目了解到,孙女士也将进行法律诉讼,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孙女士多次提醒不要冒险涉水

本栏目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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