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战备意识,经县政府批准,定于年9月18日(星期五)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

二、试鸣范围:延津县城区

三、试鸣种类及时间: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人员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延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9月14日

延津市民文明公约

热爱祖国,建设延津;

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崇德向善,弘扬正气;

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移风易俗,崇尚科学;

爱护环境,勤俭节约;

尊师重教,自尊自爱;

文明健康,有你有我。

延津市民“十不”行为守则

不乱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不乱停乱放;

不占道经营;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

不随地吐痰;不粗言秽语;不损坏花木;

不毁坏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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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吾娟审核|高建功郝玉华监制|马东丽总监制|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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