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申请人常某将一面绣着“雷霆出击跨市办案”的锦旗送到了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董海涛的手中,对执行干警的尽职尽责、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延津法院判决:被告侯某赔偿原告常某.6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律义务,故原告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帝豪牌轿车,但侯某为躲避执行,连人带车都不见了踪影。
前不久,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被执行人的车辆在平顶山汝州市。执行干警迅速赶往平顶山扣车,在汝州市郊区找到了涉案车辆。因被执行人将涉案车辆转到第三方案外人手中,起初案外人对法院的扣押行为有所抵触,极不配合法院工作,但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析理并告知相关法律后,案外人同意法院扣车并交出了车钥匙。
之后,执行干警将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执行干警的这份辛苦,申请人都看在眼里,也真正体会到了执行一线干警的辛劳,为表示感谢,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接过锦旗的同时,董海涛同志更是表示自己还需不断的努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去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延津法院
编辑:庭庭云舒审核:南有乔木终审: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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