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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年12月9日,《河南法制报》整版报道了新乡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请大家一起看看新乡法院是如何立足司法职能,筑牢审判“主阵地”,高擎利剑、严惩黑恶!

“我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处罚!”11月15日,封丘县法院对张某等41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第一被告人张某当庭作出认罪陈述。几乎同时,李某生等40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王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和王某龙等24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相继在新乡县法院、新乡市凤泉区法院开庭审理和延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标志着新乡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新高潮。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打击黑恶势力与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惩黑恶犯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新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全力推动扛牢政治责任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专项斗争纳入一把手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该院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工作推进会、业务研判会等,对全市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带头协调重点涉黑案件,统筹指挥重大案件办理,形成全院扫黑除恶一把手工程工作格局。

该院专门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选配优秀刑事审判法官组成涉黑涉恶专业化审判团队,召开涉黑涉恶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工作信息报送案件线索梳理、舆情引导处置等工作机制,细化了犯罪线索发现移交、案件台账、典型案例报送等制度;并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落实院长、庭长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规定所有一审涉黑恶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年以来,该院所审结的44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及时结案率达到%。

精准打击依法严惩提质效

封丘县法院公开审理的张某等41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合议庭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组织控辩双方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对涉案财产进行认真调查,整个庭审审理组织严密,涉案财产庭审审查规范清晰。经过4天审理,张某等38名被告人当场认罪认罚,为全案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方说:“每一起案件的庭审都是正义与邪恶的交锋,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是对法官责任与担当的考验。涉黑涉恶专业化审判团队牢固树立‘铁案’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该院专门成立黑恶犯罪案件专业指导小组暨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准确适当,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除恶务尽。

针对张某涉黑恶一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该院靠前指挥,积极与省法院和封丘县法院做好联动协调,精心做好案件庭审指导工作,对案件审理周密安排,制定详细工作预案;特别是精心组织了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提前交换证据,总结争议焦点,有效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封丘县法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整个庭审社会反响良好。

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强化“打财断血”,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注重对涉案财产的查封、追缴、冻结、没收等工作,确保铲除犯罪的经济基础,斩断犯罪的利益链条,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势力,确保涉黑恶案件庭审质量。一年多来,新乡两级法院依法审结丁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罗某琴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和郭某臣等操纵贿赂选举案等一系列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共有64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两名涉黑涉恶案件首犯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5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净化了基层组织生态环境,社会各界群众拍手称快。

标本兼治延伸审判职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及政法各机关的共同努力。谈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院长袁荷刚表示:“新乡两级法院不仅做好黑恶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还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新乡两级法院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公安等部门协调对接,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涉黑涉恶案件诉讼机制、重大案件沟通协调等机制和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与检察院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法院院长列席检委会制度,提前介入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确保在各项重大问题上统一标准,推动案件依法高质量办理;继续坚持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组织力量在侦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围绕侦查取证和办案程序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把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避免指控的事实与法院认定出现大的反差;坚持线索摸排移送机制,对于审理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依法移送查处。

“双线”推进创新宣传手段。线上宣传引导,该院在网站、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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