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延津县法院开庭时迎来了两位“特殊”的成员,她们是两位专业的手语老师,受邀为原被告“发声”。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均系聋哑人,虽然双方都有亲属陪同出庭,但为充分了解原被告真实想法,承办法官专门联系到手语老师,邀请她们担任法庭的手语翻译,确保与原被告沟通无障碍。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初期感情尚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年6月发生争吵后,李某一气之下从原告家中离开回到自己的娘家,至今未归,原被告分居三年之久。现原告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庭审中,法官特意放慢庭审节奏,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给予双方充分的沟通时间,确保手语老师准确翻译,涉及关键事实认定,法官和当事人均通过纸上书写确认,采用手语翻译、纸上对话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当事人真实表达其意思。原被告均明确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意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有条不紊的进行,彰显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调解成功。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于法官的做法,做了一个动作:伸出右手拇指,并且弯曲两下。手语老师翻译称这是感谢的意思。陈法官表示,作为特殊群体,聋哑人的合法权益更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应该让当事人在严肃的庭审中,感受到更多司法的便利和温暖。

来源: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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