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从延津县人民法院如愿领到了一万余元全部案款,他高兴地对执行干警说:“真没想到,我要了七年的借款都没要回,你们法院几天就给我要回来了,法院真是我们老百姓的依靠,这个社会有你们就是好!”

年7月,被告金某向原告李某借款一万七千元,半年后,李某请求金某返还借款,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碍于双方之前关系较好,李某常去金某家自行索要,但总是无果而回。年3月,在多次讨要无望的情况下,李某将金某诉至延津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金某同意于8月底前返还全部借款,然而,协议履行期届满后,金某只履行了五千元,剩余借款又借故推脱,李某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至执行局后,执行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金某财产采取了查、冻、扣措施,并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的将金某拘传至延津法院,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法律,说明拒不履行将会面临罚款、拘留乃至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说,金某这才意识到拒执的严重性,立即让其妻将一万两千元剩余案款交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原标题:《“法院是我们老百姓的依靠”多年欠款一朝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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