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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法院

误买泡水车退款难

法官调解化矛盾

二手车因价格低廉,一直以来都颇受消费者青睐。但因不了解或不重视政策法规,二手车买卖同样存在着很多风险。近日,延津法院石婆固法庭庭长耿立经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买卖二手车引发的纠纷案件。该案在节省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实现了司法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有机统一。

案件回顾

年3月原告许某从被告王某处以9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一辆二手宝马车,双方签订了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原告称该车辆底板隔音胶、地毯等处有泥沙、水痕、霉斑,应为泡水车,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全额退还购车款。

开庭前,耿立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后发现双方对案涉车辆是否属于泡水车分歧很大,原告坚持要求对案涉车辆是否属于泡水车进行司法鉴定,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该案再鉴定、调查、勘察,将耗费双方当事人大量精力和财力,反而得不偿失。

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承办法官本着以最小诉累解决纠纷的原则,利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长达四个小时的沟通。通过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分析启动鉴定程序的利弊和诉讼风险,原告表示不再要求鉴定,被告也同意退还大部分购车款,但双方就退还数额仍有较大差距,原告称购车后重新更换了部分零部件,花费了将近1万元,被告则称原告已经使用了2个多月,耿立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制定合理调解方案,最终被告一次性退还原告9万元,双方达成调解,一次性解决了双方当事人在二手车交易时遇到的烦心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

二手车交易时,经营者应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二手车信息,消费者也要对车辆性能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准确了解车辆基本信息,包括二手车来源、行驶里程、维修记录、车辆存在的问题等。同时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车辆的关键信息,并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

原标题:《创建枫桥法庭

误买泡水车退款难?法官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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